《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》末世眾生將發大心求善知識欲修行者,當求一切正知見人。心不住相,不著聲聞、緣覺境界,雖現塵勞心恆清淨,示有諸過讚歎梵行,不令眾生入不律儀。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
《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》爾時,文殊師利菩薩說此偈已,告善財童子言:「善哉!善哉!善男子!若有眾生能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是事為難;能發心已,復欲勤求行菩薩行倍更為難。善男子!汝今發心求菩薩道,為欲成就一切智智,應當勤求真善知識。善男子!求善知識勿生疲懈,見善知識勿生厭足,於善知識所有教誨,當念隨順不應違逆,於善知識善巧方便,但應恭敬勿見過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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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悉檀」為華梵兼稱,「悉」乃華語,普遍之意;「檀」乃梵語,檀那,布施之意,合譯為「普遍的布施」。「四悉檀」就是佛陀用以成就、教化眾生的四種法門;由於這四種法門是針對眾生的根機與需要而設,因此能遍施一切眾生,故稱「四悉檀」。

(1)世界悉檀:即佛陀隨順世間之法而說因緣和合的道理;也就是以世間一般的思想、語言、觀念等事物,說明緣起的真理。例如,人是由五蘊諸法假合而成,故非實體。但是一般世俗的見解,認為人的存在是真實不虛的,佛陀乃說適合世俗之法以隨順眾人,令凡夫喜悅而得世間之正智,因此又稱為「樂欲悉檀」。

(2)為人悉檀:即佛陀應眾生個別之根機與能力,而說各種出世實踐法,令眾生生起善根;也就是先觀察眾生稟賦的優劣和善根的深淺,然後再隨機說法,建立對方的信心,善根滋長,因此又稱「生善悉檀」。

(3)對治悉檀:即佛陀針對眾生的貪、瞋、痴等煩惱,應病而予法藥。譬如對多貪眾生說不淨觀,對多瞋眾生說慈悲觀,對散亂眾生說數息觀,對愚痴眾生說因緣觀,對多障眾生說念佛觀。對治悉檀為滅除眾生煩惱與惡業之教,以其能斷眾生諸惡,因此又稱「斷惡悉檀」。

(4)第一義悉檀:佛以善巧方便,詮明中道之理(實相),令眾生斷惑證理,真正契入教法,故又稱「入理悉檀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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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龍樹菩薩在《中觀論》裡,用在解釋諸法實相的方法。

就我們所「理解」的一切法,必屬四種情形中的一種。用邏輯的方式解釋,即宇集U可分為四個不相交的部分,這個用范恩圖來解釋最清楚:

A^(~B)

(~A)^B

A^B

(~A)^(~B)

如果有一法,都不屬這四種,不是不存在,就是超出我們的「理解」之外。實相確有,但不屬上面任何一種,也就是不能用「理解」的方式來認知,所以說「言語道斷,心行處滅」,「開口便錯,動念即乖」。

 

《中觀論》:「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,不共不無因,是故曰無生。」

自生=A^(~B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如果成立,就是有自體性,就違背因果定律。

他生=(~A)^B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如果成立,表示每個人要為他人所種的因而受報。

共生=A^B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如果成立,表示每個人修行除了自己,還要靠他人的配合才能成功,違背佛法內學的意涵。

無因生=(~A)^(~B)        如果成立,表示每個人命運好壞是運氣。

如果説有些是自生,有些是他生,有些是共生,有些是無因生,那就違背諸法平等。

 

常見的特例,當B=~A時,但舉一對(有無、生死、善惡......),皆有四句:

有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增益謗

無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減損謗

亦有亦無          相違謗

非有非無          戲論謗

所以一對,也就是分別,六祖說:「一對是二法,佛法是不二法,二法不是佛法。」欲明實相,要離四句,絕百非。

 

另引蔡宗儒先生的論文:不生和生,常和無常,相和無相,淨和非淨等等擺在一起代表什麼含意呢?我個人的體會是代表著全體(whole),必須把一個正的和一個非正的統整在一起才能顯現出全體。我舉個例子來說明。在一張白紙上,畫上一個正方形。當你看紙時,你注意到正方形(正)了,你也認為有一個正方形存在。其實,在正方形之外,還有一個非正方形也同時存在著,我們平常都忽略了。我們仔細深入去思考,會發現正方形是因為有非正方形而顯現的,同樣的非正方形也是因為有正方形而顯現的。(此有故彼有,彼有故此有)。那正方形存在的根本是什麼呢?是白紙。沒有那張白紙,就不會有正方形。而白紙就是包含正方形和非正方形的那個。所以佛告訴我們,存在的全體必須是包含正和非正的。第二個體會是正和非正放在一起,表示著正和非正是平等的。再以上面的例子來看,正方形和非正方形怎麼平等呢?由存在的時間上來看,正方形和非正方形同時產生也會同時消滅。因此平等。由組成成分來看,正方形和非正方形都是建立在同一張白紙上,所以組成成分也是平等的。第三個體會,正和非正是不一不異的。由上例,正方形和非正方形形狀上是不同的(不一),但是都是白紙組成的(不異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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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嘉泰普燈錄》卷十八:「千山同一月,萬戶盡皆春。千江有水千江月,萬里無雲萬里天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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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在造作的叫做「事」,作完了叫作「業」。

「定業」的「定」包含幾個意思:(1)說明業的本意是已經造作完成,起心動念就算完成;(2)說明業的因緣果報特性,即《華嚴經》上所講:「假令百千劫,所作業不亡,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」即便成佛了,也不能避免業報,所以此處的「不能轉」,意思是不能免於受報;(3)也可以用來說明心上的堅固執著,「一切法從心想生」,心上堅固執著,當然「不能轉」,所以此處「不能轉」,也可說是無法改變命運。

雖然造業就必定受報,但「重罪可以輕報」、「業因無量,強者先牽」,透過轉惡為善,轉迷為悟,轉凡成聖,此等「轉」的工夫,可以讓善業先成熟,惡業後受報,像往生西方極樂世界,帶業往生即是。等到證得法身大士的地位,在六道裡面示現度化眾生,雖然受報亦無起心動念,當然亦無苦受。總之,「一切法從心想生」,心轉當然業報的輕重,受報時間先後,就會跟著轉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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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.法演禪師:「勢不可使盡,使盡則禍必至;福不可受盡,受盡則緣必孤;話不可說盡,說盡則人必易;規矩不可行盡,行盡則人必繁。」

「生者必死,聚者必散,積者必竭,立者必倒,高者必墮」,物極必反。飆風發發,卻是不能終朝;細水涓涓,才能綿綿長流。柔弱生之徒,老氏戒剛強。真正有智慧的人,能和其光同其塵,抱其樸守其真。

「凡取與,貴分曉;與宜多,取宜少。」自己少取一分,多與別人一分,則無往而不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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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孔叢子.執節第十六》魏安釐王問天下之高士。子順曰:「世無其人也,抑可以為次,其魯仲連乎?」王曰:「魯仲連強作之者,非體自然也。」答曰:「人皆作之。作之不止,乃成君子。文武欲作,堯舜而至焉,昔我先君夫子欲作,文武而至焉。作之不變,習與體成,習與體成,則自然矣。」


《資治通鑑》記載,魏安釐王問孔斌,誰是天下高士?孔斌說,世上沒有完美無缺的人,如果退而求其次的話,魯仲連勉強能算一個。安釐王卻不贊同,說魯仲連老是強迫自己做一些不願做的事,無非為了做給別人看,此人表裡不一,不是真正的君子。孔斌的回答很經典:「作之不止,乃成君子。」


 管他真心還是假意,只要這個人不停地強迫自己做好事,慢慢地習慣成自然,到最後弄假成真,就成了真正的君子。 孔斌提出了一個有趣的觀點,人有時會誤入歧途,也可以誤入善途。做一件善事,不見得非要有多麼高尚的動機,哪怕是做秀,那也是善良的秀。任何偉大的事業,都有一個微不足道的開始,只要你去做,就比那些袖手旁觀說風涼話的人高尚得多。好人不是聖人,也會不斷成長,需要自我完善的過程。對他們多一些寬容和鼓勵,少一些苛責。這樣好人才會越來越多,越來越好。給別人一個做好人的機會,本身就是一件好事,功德無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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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修到沒有起心動念,要先斷執著,再斷分別,再破一品無明(斷32億百千念當下之一念,但無明習氣仍在),此時即是見一真法界之法身大士,智慧能知十方三世。
沒有起心動念是「靜則一念不生(寂),動則萬善相隨(照)」,寂是體,照是用(眾生有感,佛菩薩就有應),相是隨眾生心,應所知量,無處不現身(身密)。體相用三者是一不是三。寂照不二,寂而常照,照而常寂,寂寂惺惺。
照的時候是「念而無念,無念而念」,念是正念,念佛念法念僧,念虛空法界一切眾生,念念入薩婆若海(自性),所作所為都是性德,所以不執空。無念是離妄念(無妄想、分別、執著),所以不執有。二邊不住,中道不存,離法非法非非法。即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。


若未斷執著而修無想(不動粗念),修成為無想定(執著空),生色界四禪天,所知範圍不能超出色界,仍是六道凡夫。


一般眾生動念(粗念)執著有,不動念執著空,是無明,都落在兩邊。隨修行的功夫,觀照愈來愈細密,愈能察覺愈細的念起。正所謂「不怕念起,只怕覺遲」。
到八地菩薩才能察覺到最細的念頭。法身大士兩邊不住,中道不存,不起心動念是智慧,能照見法界,與凡夫大大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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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華經.方便品》:「是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;於道場知已,導師方便說。」

「是法住法位」,是法指法華經,意指法華經開權顯實,佛在此說了真諦,道出宇宙人生的真相。

「世間相常住」,世間眾生總是執著於相,所以佛說法只好隨順眾生的分別、執著。

「於道場知已」:佛的教化,眾生有感,佛就有應,因眾生之病而與藥,即契機。所以佛說法,必是因應眾生的程度,說了眾生能了解,能得利益。此處「知已」就是明白了解的意思。

「導師方便說」:佛唯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,欲令眾生開、示、悟、入佛之知見,即令一切眾生皆成佛道。所以佛的教化,真諦只有一佛乘。但眾生根器不同,有人天根器的,現下只能明白人天法,成就人天果報,就為其說人天法;有小乘根器、大乘根器……,分別為說小乘法、大乘法……,但這些都是佛的方便說,真實說只有一佛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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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孟子.梁惠王下》: 莊暴見孟子,曰:「暴見於王,王語暴以好樂,暴未有以對也。」曰:「好樂何如?」孟子曰:「王之好樂甚,則齊國其庶幾乎!」

他日,見於王曰:「王嘗語莊子以好樂,有諸?」王變乎色,曰:「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,直好世俗之樂耳。」曰:「王之好樂甚,則齊其庶幾乎!今之樂猶古之樂也。」曰:「可得聞與?」曰:「獨樂樂,與人樂樂,孰樂?」曰:「不若與人。」曰:「與少樂樂,與眾樂樂,孰樂?」曰:「不若與眾。」 

「臣請為王言樂:今王鼓樂於此,百姓聞王鐘鼓之聲,管籥之音,舉疾首蹙頞而相告曰:『吾王之好鼓樂,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?父子不相見,兄弟妻子離散。』今王田獵於此,百姓聞王車馬之音,見羽旄之美,舉疾首蹙頞而相告曰:『吾王之好田獵,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?父子不相見,兄弟妻子離散。』此無他,不與民同樂也。」 

「今王鼓樂於此,百姓聞王鐘鼓之聲,管籥之音,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:『吾王庶幾無疾病與?何以能鼓樂也?』今王田獵於此,百姓聞王車馬之音,見羽旄之美,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『吾王庶幾無疾病與?何以能田獵也?』此無他,與民同樂也。今王與百姓同樂,則王矣。」

按:此章蓋以曉喻齊宣王,由「獨樂樂不若眾樂樂」,闡明欲王天下者,當「與民同樂」。而欲「與民同樂」,必「與民以樂」,以安天下。范文正公金言:「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。」其相似乎!又志士仁人親親而仁民,仁民而愛物,由近及遠,由親及疏(隨緣、恆順眾生),對事物如此喜愛,更不用說是對百姓了。
「獨樂樂不若眾樂樂」非一廂情願的把自己的喜好加在別人身上,當針對別人的需要,如此方真能與眾同樂。

趙歧注「王之好樂」為好古之樂,古樂係雅樂,如舜之韶樂,其作用為「發和」(史記.滑稽列傳)、「移風易俗」(孝經.廣要道章),「廣博易良」(禮記.經解);今樂指鄭衛之聲,係春秋鄭、衛二國的民間音樂,其聲淫靡,將惑亂心智,增加情執。惟後文之「今之樂猶古之樂也」就解釋不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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